(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0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0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3. 本市09年冬季退伍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
4.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5.须持有上海市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若无计算机一级证书的,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6.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不受上述证书限制。
(二)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日 9:00-16:00
报名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报名材料(请考生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报名表:登陆www.hzgate.net【招生信息】中下载《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
(2)大专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者学生处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毕业证明原件须包括考生姓名、学号、就读专业、是否计划内招生、能否按时毕业等内容;
(3)上海市或全国高校计算机一级证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报名;
(5)报考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科,共6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2.网上注册
考生在现场报名结束后2天内登陆www.hzgate.net【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注册,否则报名无效。
(三)加分政策及申请办法
1.加分政策:获得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英语通过六级(或成绩达到425分)的考生,各可获5分笔试加分,两者可以累计;
2. 申请办法: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出加分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笔试加分;考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学校学生处或就业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政策适用于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四)录取办法
1、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获得我校2010年“专升本”报考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根据笔试(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按笔试和面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根据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2、本市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英语、民法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两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根据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